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镇雄县档案馆2025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采购事宜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镇雄县档案馆2025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
(三)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对镇雄县档案馆1977—2002年间不低于5000卷的纸质档案进行集中清点整理、编写页码、目录制作并扫描挂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目录装盒后入库上架存放。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可进行二次转包;
3.具有保密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形成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的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至现场提交报名表后获取相关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0日(周二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镇雄县南部新区信义路与芒部路交叉口处镇雄县档案馆业务指导股。
(二)投标文件形成
1.项目报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的除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资质证明和保密资质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
5.服务承诺及售后说明文件;
6.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书(附名单)及参与项目人员两年的社保缴存证明。
投标文件为一正二副,文件格式自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于2025年7月21日当日10:00(北京时间)以前提交至镇雄县档案馆业务指导股。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5年7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镇雄县档案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本项目公告在 “镇雄县档案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项目成交后需全程在镇雄县档案馆内开展工作。
八、凡对本次项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 镇雄县南部新区信义路与芒部路交叉口处镇雄县档案馆业务指导股。
联系人及电话:陈键,15126688303。
镇雄县档案馆
2025年7月10日